2014年4月7日 星期一

[新聞] 醫界800人聲援學運 籲追究國家暴力罪責

醫界800人聲援學運 籲追究國家暴力罪責

 
 
太陽花學運部分成員發起323佔領行政院活動,引爆發流血衝突事件,繼數百名法學者、律師、法律系學生連署力挺學生後,今天醫界也有逾800人響應連署,要求台北地檢署檢察長楊治宇及全國檢察官追究國家暴力罪責;北檢則低調回應:「一切依法偵辦。」以下為醫界連署全文:(法庭中心/台北報導)

醫界(醫療團、從業人員、醫學院教職生)共同聲援(法學教授呼籲)「北檢應徹查並追究國家暴力」之共同聲明

我們是一群醫療人員,分別來自本次318事件中自發成立之緊急醫療站、社會上醫療專業人士及醫學院教職生等。針對324行政院武力驅離事件,國內近40位 刑事法教授共同發表「致北檢楊治宇檢察長及檢察官的公開聲明」,呼籲北檢檢察長楊治宇、檢察官應徹查「國家暴力」的事件真相並追究刑責。此一聲明隨即獲得 上百名法學教授的連署支持(全文及連署名單: http://campaign.tw-npo.org/sign.php?id=20140331212131 )。國內刑法學者、臺灣大學林鈺雄教授,更撰文「國家妨害醫護是犯罪,也是國恥!」譴責此次國家行為之不當(http://www.libertytimes.com.tw/2014/new/apr/2/today-o6.htm )。

生命是醫療所尊崇的最高價值,而良心和尊嚴則是是醫者執行醫療時唯一的標準。

世界醫學會訂頒的《醫師誓詞》明白指出,要奉獻自己一切為人類服務,並矢言不容許有任何宗教、國籍、種族、政見或地位的考慮介乎職責和病人之間,以維護人的生命;我國《醫師法》更明定醫師對於危急之病人,應即依其專業能力予以救治或採取必要措施,不得無故拖延。

然而,3月24日凌晨,行政院現場員警突然強制驅離臨時救護站,甚至以「統統上手銬」等不當執法方式,威脅所有在場中立之醫護人員撤離;在醫護人員含淚 屈辱地離開現場時,警方甚至響起一片歡呼掌聲。凡此種種,都令我們難以置信、並感到無比沉痛。我國訂定施行法承諾遵守之聯合國《經濟社會文化權利國際公 約》第12條,已確立健康權為基本人權,其中第14號一般性意見書,更表明締約國有「尊重」的義務,其中包括不得以限制獲得健康服務作為懲罰性措施、如在 武裝衝突期間則違反國際人道主義法等。在我國相關法令中,亦有對救護之必要高度重視之條文,如《警察職權行使法》第5條要求警察於行使職權致人受傷者,應 予必要之救助或送醫救護;甫修正之《醫療法》第106條第3項,甚至將妨害醫療業務明定為犯罪!

因此,我們難以理解、並且譴責國家機關以赤裸裸的武力,排拒事件當晚醫護人員對已無反抗能力之傷患施以救治之暴行。同時在此聲援法學教授群呼籲北檢追究國家暴力之共同聲明,一同發起連署。

我們同樣要求台北地方法院檢察署檢察長楊治宇及全國各級檢察官:

一、開始偵查國家暴力、儘速保全相關證據
  檢察官作為法律守護人,應恪遵法定性、中立性及客觀性義務,依《刑事訴訟法》開始偵查並徹底釐清武力驅離事件,還原真相。檢察官應即保全證據,如府院高層及警察首長之前後通聯紀錄、當夜行政院內外所有監視器錄影畫面等。

二、釐清驅離醫護之警察及下令者之事件真相及相關刑責
 1. 脅迫醫療人員的犯罪問題
  檢察官應徹查員警有無脅迫醫療人員撤出急救站並驅離醫療人員之犯罪行為,若有,則違反具有我國國內法效力之聯合國兩公約規定,並可能構成我國《醫療法》第106條的對醫療人員施暴罪。
 2. 追究政府高層下令的刑責
  檢察官應徹查政府高層有無指示基層員警實施違法的驅離行為,或以使命必達、限期清空等命令而縱容員警使用過當手段。

三、如果,連檢察官也不給人民真相…
  檢察官自身若有濫用職權不追訴者,可能構成《刑法》第125條之犯罪。若有「上級」甚或「上上級」不當指導或干擾辦案,承辦檢察官應遵守《法官法》「以書面附理由」的明文規定,不得遵守違法命令,否則可能構成移送評鑑事由。
   作為醫療人員,我們同聲譴責政府以國家暴力,枉顧生命、違背人道的公權力作為,並將持續追蹤楊檢察長及檢察官們處理上述案件的程序及結果。若有違法濫權 情事,我們也將加入各界聲援告發檢察長或檢察官們自身犯罪的行列。此次醫護遭國家暴力霸凌的屈辱歷史,更將納為醫學倫理傳承之教材,以實際行動來見證台灣 的醫療與人權!

連署人數: 800 持續上升中
連署發起人(依姓名筆劃序)
王 碩 EMT-1、王則堯 醫師、王宇平 台北榮民總醫院內科住院醫師、史書華 醫療志工醫師、左曉靜 護理師、江昶勳 物理治療師、江瑀力 EMT-1、吳芷羽 護理師、吳佳駿 診所醫師、吳坤隆 台北榮民總醫院新竹分院放射師、伍時嫻 物理治療師、邵學方 護理師、杜明哲 精神科醫師、何孟欣 職能治療師、何頌揚 職能治療師、李安妮 護理師、李昀修 中醫師、李佳霖 牙醫師、李柏勳 中醫師、李晉邦 林口長庚精神科醫師、李健瑋 EMT-1、李毓哲 EMT-1、林奕萱 高醫精神科醫師、林怡杉 醫師、林亮瑜 醫師、林佳霈 醫師、林秉毅 醫學院助理教授、林信榮 醫療志工醫師、林彥輝 醫師、林茹沂 護理師、林軒伊 職能治療師、林威佑 泌尿科醫師、林建良 藥師、林建信 物理治療師、林峰寬 台大醫院護理師、邱之擎 醫師、邱日宥 牙醫師、周逸峰 中醫師、沈政男 精神科醫師、姚乃嘉 物理治療師、柯文哲 台大醫院醫師、施美如 婦產科護士、洪浩雲 醫師、洪崇家 奇美醫院兒科研究員、胡倖慈 護理師、胡方翔 主治醫師、范揚欣 醫師、范馨月 林口長庚外科住院醫師、徐海凡 職能治療師、梁春茂 醫師、高佳瑜 護理師、莊峻傑 EMT1、許文瑛 牙醫師、許文馨 藥師、許弘義 台北榮民總醫院耳鼻喉頭頸部住院醫師
、許志豪 醫師、許奎 麻醉科醫師、許雅姿 物理治療師、許富淵 職能治療師、許瀚文 EMT-1、郭韋志 物理治療師、郭書延 職能治療師、陳三能 高雄阮綜合精神科醫師、陳月蓉 安寧護理師、陳玄億 中醫師、陳映宇 中醫師、陳志豪 馬階醫院小兒科住院醫師、陳君陵 職能治療師、陳永亮 診所醫師、陳佳榆 職能治療師、陳彥妤 醫療志工藥師、陳柏安 職能治療師、陳秉民 台大醫院醫師、陳祐易 臺大醫院住院醫師、陳建宏 職能治療師、陳逸加 醫師、張安娜 新光醫院神經內科醫師、張邦彥 晴天身心科診所 醫療志工醫師、張恆豪 醫師、張建昌 牙醫師、張茜瑜 職能治療師、張清棊 醫師、張晉寳 EMT-1、張陸和 EMT-1、張凱雯 護理師、張博閔 藥師、楊雨勳 職能治療師、曾嬿菁 中醫師、彭啟倫 精神科醫師、彭建維 醫師、游正名 台北市立聯合醫院松德院區主治醫師、游政諺 EMT-1、黃宣蓉 長庚醫院兼任主治醫師、黃奕堯 醫師、黃詩涵 藥師、黃萬均 醫師、維貞 物理治療師、黃㦤民 職能治療師、黃繶宸 職能治療師、黃瀚賢 EMT-1、黃瀚儀 物理治療師、詹子儀 EMT/東吳大學法律系校友、廖晟鈞 職能治療師、廖祐琳 職能治療師、葉亘耕 醫師、潘泓甫 EMT-1、潘建志 台北萬芳醫學中心精神科主治醫師、劉哲嘉 藥師、劉思妤 物理治療師、劉宗瑀 主治醫師、劉興政 台北市立聯和醫院松德院區醫師、蔡秀男 泌尿科主治醫師/醫勞盟法律顧問、蔡忠廷 醫師、蔡偉琦 護理師、蔡篤堅 臺北醫學大學教授、鄭 融 物理治療師、鄭伃書 醫師、鄭筱儒 職能治療師、儀儒 物理治療師、賴奕菁 診所醫師、盧敬文 醫師/清大社會所碩士生、蕭堯中 物理治療師、蕭惟中 中山醫學大學附設醫院泌尿科住院醫師、謝如昀 醫事檢驗師、謝念庭 護理師、簡美欣 護理師、簡振宇 EMT-1、簡曼真 物理治療師、魏玉亭 醫師、魏志阜 醫師、魏晉弘 醫師、羅潔明 藥師/新北市立聯合醫院、蘇泓洸 精神科醫師、蘇偉碩 佑青醫院精神科主治醫師、鍾芷萍 主治醫師及方士毓 陽明大學醫學系等數百名學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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